一、报价须知
1、招标项目: 2019年-2020年江苏兴普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(服
务期限为一年) ;
2、项目编号: HNC-2019-1026 ;
3、投标有效期:不得少于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5日;
4、付款须知:保险协议签章生效后收到6%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以现汇方式付款;
5、投标书格式要求:见招标文件及附件;
6、投标截止时间:请贵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10:00前将标书送达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部。
7、所有投标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印章(骑缝章),封皮上注明投标单位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材料清单等;
8、招标方自开标之日起一周内通知中标方,中标方应收到中标通知后15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,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;招标结束后,招标方对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;
9、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事宜,请按下述方式联系:
公司: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69号(索普集团8号门海纳川审计法务部)
邮编:212006 邮箱:hnc_scfwc@sina.com
招标联系人:邵蕾
手机:15050893302 电话:0511-88995538
技术联系人:何敏
手机:15805287835
二、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
1、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、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;投标人应具有为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;受邀请的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,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;
2、投标人在镇江市是具有保监局审批的独立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;
3、投标人须以地级市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资格投标;
4、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、准确,招投标人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真实性的要求,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。
5、设立保险服务热线,全年365天24小时接受出险报案、投诉、保险问题咨询等。
三、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(未提供作废标)
1、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:营业执照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(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,但需加盖公章)
2、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(附件一)及开标一览表(附件二);
3、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;
4、投标人须提交正本 1 份,副本1 份,同时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,报价以人民币结算;
5、服务承诺及保险理赔流程;
6、参加人员需提供正式的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。
四、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
雇主责任险
保险项目 |
赔偿限额 |
免赔额 |
意外身故、残疾给付 |
每人赔偿限额100万元 |
无 |
意外伤害医疗 |
每人赔偿限额1.5万元 |
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100元 |
附加险:意外住院津贴 |
每人赔偿限额90元/天,最高赔付18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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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报价函按总人数报价,总人数为60人;保单出具根据我公司实际投保人员名单。
五、开标、评标及流标
1、开标
由招标方评标小组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对报价书启封,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。
2、评标
2.1、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前提下,按最低价格选择中标单位。
2.2、同等价格下,另赠送险种数量多者中标。
2.3、满足2.2.1及2.2.2条件下,现有合作方中标。
3、流标
招标方发现有串标、陪标等扰乱我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,本次招标流标,且不再邀请参与我公司今后的招标。
4、其他注意事项
4.1、投标方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。
4.2、因投标方原因,对招标方生产造成影响的,将视具体影响程度对投标方予以处罚。
4.3、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承担违约责任(扣除报价百分之二的保证金或纳入我公司招标黑名单)
4.3.1、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;
4.3.2、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,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;
4.3.3、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。
4.4、招标人必须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。
附件一
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:
(投标单位全称)授权 (全权代表姓名) (职务、职称)为全权代表,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,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。为此:
1、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:包括正本 份,副本 份;
2、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为(大写): 元人民币;
3、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。
4、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,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。
5、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,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(如有)。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,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。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,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。
6、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、情况和技术资料,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。
7、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:
公司: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69号(索普集团8号门海纳川审计法务部)
邮编:212006
联系人:邵蕾
电话:0511-88995538
手机:15050893302
全权代表(签字): 投标单位(盖章):
日 期:
附件二
报价货币:人民币(元)
费用名称 |
费率 |
免赔额 |
最终报价 (含税) |
税率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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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合计总价(大写): |
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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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有效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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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权代表(签字): 投标单位(盖章):
日 期:
注:
1、未注明税率的视为无效价格。
2、报价有效期少于投标有效期的作废标处理,未标注的以投标有效期为准。
3、特别说明:投标方应认真核算上表的报价,招标方有权根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来选择投保。